1.申请时间:入学第一年的6月30日之前以及次年的9月30日之前;
2.申请人须填写《宿迁学院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留学生培养学院对奖学金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与评议;
4.分管校领导审核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5.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6.财务处根据奖学金标准办理发放工作。